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了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并将加强企业账号和资金管理!
其实早在201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就发布了《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并提出了系列关于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的管理条例。
此次最新的通知明确:
1. 从2019年2月25日起,开始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证,2019年底前实现全国完全取消。企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临时账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2. 对企业基本户、临时户的开立、变更、撤销进行严格审查,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
3. 加强银行账户异常监测分析,推送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和银行账户违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执行反洗钱制度,防范利用企业银行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风险!
4. 对涉及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按照反洗钱规定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2018年5月的试点通知明确:
加强企业向个人(公对私)的转账付款!如果超过限额,要出具付款凭据, 没有凭据的,银行可以拒绝办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满足以下金额则为金融机构的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总结下来,金额只要超过以下规定可能就会引起大额交易监管:
1. 任何账户5万以上的现金收支;
2. 公对公单日200万人民币;
3. 私对私,公对私单日跨境20万人民币,境内50万人民币。
2019年1月31日,两高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解释》规定了三种属于“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
第一种是虚构支付结算情形,即使用受理终端或者网络支付接口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的;
第二种是公转私、套取现金情形,即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套现或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个人账户服务的;
第三种是支票套现情形,俗称“支票串现金”,即非法为他人提供支票套现服务。
温馨提醒: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作为疾病诊疗依据。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健康问题,请点击在线咨询专家或拨打24小时健康热线:0577-88365120在线专家将全天候竭诚为您服务!